学生综合素质评价综合评价涉及五大方面
四大原则要注意
首先是方向性原则。引导学生践行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热爱祖国,拥护中国共产党,弘扬中华优秀传统文化和中华民族传统美德。其次是指导性原则。把握学生的个性特点,关注成长过程,激发每一位学生的潜能,鼓励学生不断进步。第三,客观性原则。如实记录学生成长过程中的突出表现,真实反映学生的发展状况,以事实为依据进行评价。最后是公正性原则。严格规范评价程序,强化有效监督,确保评价过程公开透明。
从五方面进行评价
普通高中学生综合素质评价内容包括思想品德、学业水平、身心健康、艺术素养、劳动与社会实践等。
思想品德主要考察学生在爱党爱国、理想信念、诚实守信、仁爱友善、责任义务、遵纪守法等方面的表现。重点是学生参与党团活动、有关社团活动、公益劳动、志愿服务等内容。
学业水平主要考察学生各门课程基础知识、基本技能掌握情况以及运用知识解决问题的能力等。重点是学生每学期各学科课程(必修、选择性必修和选修)修习情况及表现、学业水平考试成绩、研究性学习与创新成果等,特别是具有优势的学科学习情况。
身心健康主要考察学生的健康生活方式、体育锻炼习惯、身体机能、运动技能和心理素质等。重点是《国家学生体质健康标准》测试主要结果,体育运动特长项目,参加体育运动的效果,应对困难和挫折的表现等。
艺术素养主要考察学生对艺术的审美感受、理解、鉴赏和表现的能力。重点是在音乐、美术、舞蹈、戏剧、戏曲、影视、书法等方面表现出来的兴趣特长,参加艺术活动的成果等。
劳动与社会实践主要考察学生参加日常生活劳动、生产劳动和服务性劳动,以及学生在社会生活中动手操作、体验经历等情况。重点是学生参加劳动和实践活动的次数、持续时间,形成的作品、调查报告,以及表现出的劳动观念、能力、习惯和品质等。
个人成长记录档案记录云端
高中学校要为每一名学生建立个人成长记录档案。学生综合素质评价的相关材料,统一填写在“甘肃省智慧教育云平台高考综合改革信息管理系统”中。
教师要指导学生客观记录在成长过程中集中反映综合素质主要内容的具体活动,收集相关事实材料,及时填写活动记录,活动记录、事实材料要真实、有据可查。每学期末,教师指导学生整理、遴选具有代表性的重要活动记录、典型事实材料、标志性成果以及其他有关材料。用于招生使用的材料,学生要签字确认。遴选出来、用于招生使用的活动记录和事实材料必须于每学期末在教室、学校公示栏、校园网等显著位置公示。公示时间一般不少于5个工作日。班主任及有关教师要对公示后的材料进行审核并签字。